【喜迎二十大】“百年党史 红色贵州”⑰:民族区域自治在贵州的实践

[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肖定喜]

编者按: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贵州省委党史研究室与贵州日报报刊社联合在天眼新闻和当代先锋网“党建经纬”频道推出“喜迎二十大——百年党史红色贵州”系列报道,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铭记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支撑。

今天推出系列报道⑰:

民族区域自治在贵州的实践

贵州解放后,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法律、法规,推动各项民族工作的开展。

1951年,在炉山县(今凯里市)建立了全省第一个民族自治区——凯里苗族自治区(县辖区)。至1953年1月,先后建立了贵阳、镇远、安顺、独山、毕节5个专区,贵筑(今花溪、乌当、白云三个区)、贵定、清镇、黔西等27个县和松桃县的第一、二、三区建立了民族民主联合政府。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代表及来宾合影(黔东南州委党史研究室供图)

1952年至1954年,经政务院批准,先后撤县设立炉山、丹寨、台江、雷山苗族自治区,惠水彝族苗族(布依族苗族)自治区、威宁县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区、罗甸县布依族自治区。1955年,经国务院批准,将威宁、罗甸、惠水、雷山、炉山、丹寨、台江7个自治区改为自治县,乡级自治区改为民族乡。

1956年4月,国务院批准撤销镇远、都匀、贵定3个专区,设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7月23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正式成立,行政区域为镇远、剑河、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麻江、黎平、榕江、从江12个县和原炉山、台江、雷山、丹寨4个苗族自治县,共辖16个县。8月8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正式成立,当时全州辖都匀(现都匀市)、三都、荔波、独山、平塘、惠水、罗甸、长顺、紫云、望谟、册亨、安龙、贞丰、镇宁14个县,原惠水和罗甸两个自治县相应改为县。同年将紫云县划为安顺专区管辖,设置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将望谟、册亨、安龙、贞丰4个县划归兴义专区管辖,分别设置安龙、贞丰、望谟3个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和册亨布依族自治县。1956年11月,撤销松桃县、三都县,设置松桃苗族自治县、三都水族自治县。1963年9月成立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1956年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场(黔南州摄影协会供图)

1981年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兴义地区及安龙、贞丰、册亨、望谟4个自治县建置,建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及安龙、贞丰、册亨、望谟4个县。1982年5月1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正式建立。

1982年8月成立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84年11月成立玉屏侗族自治县。1987年11月成立道真、务川2个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1982年5月1日,庆祝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成立大会会场(黔西南州史志办供图)

民族区域自治的贯彻,巩固和发展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了全省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发展。(作者单位:中共贵州省委党史研究室)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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