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巴黎协定》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3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巴黎协定》的决定。

  为了加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实施,对2020年后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框架性安排,2015年12月12日,《公约》第二十一届缔约方会议在法国巴黎通过了《巴黎协定》,成为近年来气候变化多边进程的最重要成果。2016年4月22日,中国在联合国总部签署了《巴黎协定》,向国际社会发出了中国愿与各国共同抵御全球变暖积极而有力的信号。

  “批准《协定》符合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方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在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巴黎协定》的议案的说明中表示,批准《协定》有利于维护我国发展权益,也有利于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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