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 构筑网络安全坚强堡垒

[来源:中国日报网]

  4月19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京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的总要求和大趋势,我国网信事业发展要适应这个大趋势,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发展,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

  众所周知,安全稳定是我们所有工作的根本前提和基础保障,离开安全稳定,一切无从谈起。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我国国家安全形势也日益严峻,不同矛盾相互交织,如影随形,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未知风险不断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也日益凸显。此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及时召开无疑正顺应了这一历史趋势,对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抓住战略机遇期,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除此之外,笔者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还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彰显了我们党重视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堪称“互联网+”时代一次伟大的理论创新。

  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他们创造了整个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并且是社会发展变革,政权兴亡更替的决定力量。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而群众路线则是在群众观点的指导下形成的,是群众观点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贯彻运用。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历来尊重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以及虚心向群众学习的观点。习近平强调,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加快信息化服务普及,降低应用成本,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社会历史实践活动也迅速从现实世界的“单一状态”发展过渡到现实虚拟交互并存的“复合状态”,各种网络信息真假难辨,鱼龙混杂,充斥于人们的视听世界,影响左右着人们的日常行为、态度和判断,现实同虚拟世界之间的矛盾互动日益复杂和多元。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将党的群众路线及时延伸落实到互联网虚拟世界成为了当务之急。习近平指出,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他还强调,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

  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习近平指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各级党委政府要完善政策、健全法制、强化执法、打击犯罪,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互联网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保护用户隐私,保障数据安全,维护网民权益;网络社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动网上诚信体系建设,有力惩戒违法失信行为;专家学者、新媒体代表人士、网络从业人员要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的强大合力。

  (王瑛 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哲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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