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理念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颜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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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颜世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自觉传承包括道德理念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紧紧围绕人这一价值主体,自觉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理念,重点做好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工作,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全社会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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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理念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特别是其中蕴含的丰富深厚的道德理念,为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提供了精神归依和心灵居所,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中华传统道德理念密切关联、一脉相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与传统文化中“国家一统”的理想追求、“天下为公”的政治信仰、“民惟邦本”的为民情怀、“以文化人”的教育理念、“和而不同”的处世智慧相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借鉴了传统文化中“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念、“允执厥中”的思维方式和“隆礼重法”的治国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则是对传统文化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思想、“经世致用,知行合一”的实践理性、“言而有信”的诚信观念、“仁者爱人”的忠恕之道的传承和弘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沃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中国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结果,也是其道德理念的最新形态。包括仁义、忠恕、孝悌、人本、诚信、中和、廉耻、质朴、勤俭、宽厚等在内的中华传统美德,不但没有过时,反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加熠熠生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理念,自觉坚持去粗存精、去伪存真,汲取精华、剔除糟粕,积极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深入阐发其时代价值,使之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价值目标相统一,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取向相协调,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价值准则相适应,为全面深化改革寻求最大公约数,为早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凝聚一切正能量,为共筑同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开拓不竭动力源。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理念必须立足于人的价值主体地位

  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恩格斯对此作了深刻阐发:“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各个人的意志……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人是社会的主体、历史的主体,也是价值观的主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然包含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三个层面,但其实践主体是公民个人,实践基础是公民个人的价值准则。中华传统文化历来注重人的生命存在问题、人的德行问题、人生的价值和意义问题,追求理想人格和崇高的人生境界,在个人修身养性、为人处世、服务社会、报效国家等方面形成了许多启人心智、润人心田、催人奋进的道德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人的价值主体地位,自觉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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