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千,俗称“荡秋千”,流行于我国东北、中南、西南等地区,具有悠久的历史。汉武帝时,宫中的荡秋千风气极盛,宫中以“千秋”为祝寿之词,取“千秋万寿”之意,以后为避忌讳,将“千秋”两字倒转为“秋千”。秋千于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1982年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秋千作为表演项目首次亮相,1986年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首次将秋千列为竞赛项目。秋千这项具有古老传统和丰富文化内涵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保持其传统运动形式的基础上,不断被注入新的活力,具有较强的健身性、竞技性、娱乐性和观赏性,被广大民众所喜爱。
(一审:夏博 二审:邓望军 三审:鲁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