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校史·学党史 | 中央党校的教学方针是如何一步步确立的?

2021-03-29 09:33:20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作者:谢煜桐] [责编:周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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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教育的方针,是关系到干部教育事业成败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基本问题。我们党,尤其是党校对此进行了长期的、不懈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江西瑞金时期,党校办学刚刚起步,时间较短,加之战争环境险恶,还没有来得及对党校教育方针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当时党校的理论教学重在传播马克思主义,而其他教学内容侧重于提高革命工作实际能力。

党校教育方针是在延安时期确定的,这在当时有着特定的背景:一方面,从全党来看,1935年1月在长征中召开的遵义会议解决了当时具有决定意义的军事上和组织上的问题,但是思想路线、政治路线问题都未得到解决,党内的“左”倾教条主义还没有得到纠正。另一方面,从党校来看,教学上存在着突出的教条主义,表现为严重的理论与实际相脱节问题。换句话说,党校教学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也是全党所面临的深层次思想政治问题。党校解决好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问题,全党解决好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问题,才能真正做到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从这种意义上,延安时期的中央党校成为延安整风的重镇,在全党整风运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有着历史的必然性。

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论新阶段》的报告中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不是把他们的理论当作教条看,而是当作行动的指南。不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字母,而是学习他们观察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立场与方法。”1941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干部会上所作的《改造我们的学习》报告中提出:“将我们全党的学习方法和学习制度改造一下”,“对于在职干部的教育和干部学校的教育,应确立以研究中国革命实际问题为中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为指导的方针,废除静止地孤立地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法”。1941年12月17日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延安干部学校的决定》指出:“学习马列主义的理论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正确的应用这种理论去解决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

为配合全党整风运动,更好地在全党开展马克思主义教育,1941年至1943年,中央对中央党校先后进行3次改组。1942年2月28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央政治局关于党校组织及教育方针的新决定》规定:“停止过去所定课程,在本年内教育与学习党的路线。”4月1日,《解放日报》以《中央党校再度改组告竣,确定新教育计划》为题进行了报道。报道指出,中央党校再度改组的目的,据负责中央党校政治教育的彭真所说,“是使党校教育能完全吻合毛主席整顿三风的精神”。改组后,中央党校教育内容“以辛亥革命至今的中国历史为基础,以马列主义的思想方法了解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通过3次改组,确立了理论与实际联系的教学方针。正如1943年8月毛泽东在中央党校第二部开学典礼上指出的:“在党校中有两种培养教育干部的方法,一种是教条主义的、抽象学习理论的方法,另一种是联系斗争实际学习理论的方法。过去的方法属于第一种,把人都学笨了。我们现在采用的是后一种方法,能使你们把问题搞通,可以保证你们在两年之内提高一步。”

马列学院时期以及随后的高级党校时期,党校对于理论联系实际教学方针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索,作出了较为系统的总结提炼和理论概括。

马列学院从在河北平山李家沟口村办学伊始,就注重联系实际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为了制定好教学计划,马列学院研究了党中央和毛泽东有关党校工作的指示,特别是延安整风中得到发扬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院长刘少奇在向第一期学员讲话时,也专门阐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

1953年5月23日,马列学院在向毛泽东并党中央正式上报的《关于马列学院的教学任务、教学方针、组织机构、组织领导及党务工作的报告》中,第一次对马列学院的教学方针作出正式规定,即“学习理论,提高认识,联系实际,改造思想”。报告中说明:“学习理论,提高认识,联系实际,改造思想,应成为第一、二两部共同的教学方针,这也就是‘学习马列主义的理论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正确的应用这种理论去解决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的方针。根据此方针,制定统一的教学计划,其内容应包括理论教育计划、联系当前实际工作的计划、联系思想改造的计划、组织审查工作的计划四个方面。”上述报告体现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延安整风精神学习理论、改造主观世界的办学指导思想。

1956年2月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初级党校工作的指示》中规定:“党校应以‘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认识,增强党性’为教学方针,既要反对教学上的教条主义,又要反对教学上的经验主义。要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使学员真正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实质,学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从而提高学员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增强学员的党性修养。”

进入新时期后,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不断得到新的充实与发展。1995年9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校的教育方针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为中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德才兼备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人才。”2008年9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第3条规定:“党校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2019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在第4条规定中,把“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导向,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遵循的重要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教学方针,是党校教学,乃至党的干部教育的精髓,它就像一根红线,贯穿于党校发展的历史,也需要我们结合新的历史条件,更加深入地贯彻到今天的党校教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