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少鹏 证券日报副总编辑,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12月30日,在新年钟声即将敲响之际,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标志着全球两大经济体揭开了互惠合作的新篇章。在逆全球化、单边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中欧达成这样一个平等平衡的投资协定,为世界经济稳定复苏注入了汩汩暖流。
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也展现了中欧领导人和工作团队的务实作风、深谋远虑。在完成谈判之后,双方将开展文本审核、翻译等工作,力争推动协定早日签署。此后,协定将在双方完成各自内部批准程序后生效。
当然,达成协议并不意味着解决了双方投资合作的所有问题,在协议框架内的合作事项,如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的内容,还需进行技术性、机制性落实。但双向承诺就是良好的开端。特别是,双方经济互补性、互持性强,合作有利于双方根据各自资源优势、市场优势、治理优势形成自身经济的更优模式和更好效果,也有助于全球经济稳定复苏。在协议以外的内容,如双方与第三方开展合作时,对双边协议带来何种影响,可能出现的特殊因素会不会冲击中欧合作,都需要双方继续展示大智慧,妥善处理矛盾,增强合作的黏性。
正如习近平主席在视频会晤时所说,“中欧作为全球两大力量、两大市场、两大文明,应该展现担当,积极作为,加强对话,增进互信,深化合作,妥处分歧,携手育新机、开新局”。中欧两大经济体、两大市场既离不开世界,也彼此相依;各国各经济体都是如此,文明样式、传统底蕴是各具特色、各有千秋的,有共识有分歧是常态,关键是如何对待这些“同”与“不同”。加强合作不仅是谋共同利益之路,也是增强和丰富各自优势之路。
此次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一个特别之处,就是将“可持续发展”嵌入其中,强调在解决分歧时坚持高透明度和广泛参与度,中方承诺不以降低劳动者和环境保护标准为吸引投资的手段。协定还将有效实施《巴黎气候协定》纳入其中。这些条款符合双方利益,并非一方对另一方的附加诉求。中国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强治理透明度和公民广泛参与,是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
基于深度共识,双方还将承诺在大多数经济领域不对企业数量、产量、营业额、董事高管、当地研发、出口实绩、总部设置等实施限制,并允许与投资有关的外汇转移及人员入境和停居留。在公平竞争规则方面,双方立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国有企业、补贴透明度、技术转让、标准制定、行政执法、金融监管等与企业运营密切相关的议题达成了一致。可见,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政治模式并非开展全方位经济合作的障碍,恰恰相反,惟有相互尊重,才能达成双赢的协定,从而有利于双方扩大共同利益、增厚各自发展利益。
对于中欧达成的协定,也有各种解读,但既然双方达成协议,就已经体现了双方的共同利益诉求,也将形成双边约束。总体上看,中欧投资协定是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的,是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协定。双方都拿出了高水平和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所有的规则也都是双向适用的,这将为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惠及中欧双方企业乃至全球企业。
在2021年即将到来之际,中欧达成这样一份协定,给不稳定的世界带来的新气象,注入了新动能。中欧共同坚持和平共处,共同坚持开放合作,共同坚持多边主义,共同坚持对话协商,是对世界潮流的积极引领,是送给世界的最好新年礼物。(责任编辑: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