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热议慈善法草案:意义获肯定 完善税收优惠成热点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延兵]

慈善捐助行为需要法律规范和界定

3月1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北京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多位代表发表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中国青年网记者李延兵 摄

慈善行为和慈善组织近几年受关注度越来越高,给众多群体送去帮扶的同时,给慈善抹黑或者带来非议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认为推进《慈善法》立法非常必要,必须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各类慈善行为和慈善组织。

李大进表示,慈善行为是中国由来已久的传统美德,但慈善行为有组织、有规模、数量大、形式多样地出现,并且影响越来越大,还是近20多年来。“慈善行为已经给社会经济及人民生活带来了深刻影响,特别是近些年来每每有重大突发灾难时,个人或者组织献爱心的慈善行为都会引发很大关注。”

李大进表示慈善行为不断发展,现在互联网上发出一个求助通常会很快收到捐款,获捐额甚至轻易超过百万的事时有发生,因此李大进表示:“对此进行法律规范和界定有现实意义。《慈善法》正式出台后会必将指导慈善事业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希望相关宣传工作能做出充分解读,让社会充分认知这部法律。”

同时李大进也提出一条具体建议,他表示《慈善法》和现行的《红十字会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信托法》等几部相关法律有交叉、重合、抵触之处。为了避免实操中产生冲突,《慈善法》出台后在总则和附则上都应当给予相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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