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文学家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记载了一个“公烛之下不展家书”的故事:李氏家族有一人为官廉洁,一天,他正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书。他当即灭掉公家的蜡烛,点燃自家的蜡烛,这才开始阅读家书。“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莹莹烛火之光,照见的是公私分明的境界。
甲骨文的公是“瓮”字的雏形,小口大腹尖底,像一个土陶烧制的巨型酒坛子。古时人们常围在瓮旁取酒共饮,瓮中之酒为大家所共享,因此“公”便有了公共的意思。也有人认为“公”字上方的“八”为“分”的古字,下为“口”字,二者结合,表示按口分配,即人们在群居生活中,采集、渔猎得到的食物都要按人口来进行分配。因为能承担分配工作的只能是族群中的首领或德高望重的老人,“公”又被引申指代地位、身份尊贵的人,如周代诸侯称“公”,秦代中央重臣称“公”,我们在史书中看到的楚庄公、秦穆公、晋文公等,皆由此而来。
《说文解字》对公的解释为:“公,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犹背也。韩非曰:背厶为公。”公相对于私的古字“厶”多了一个“八”:八字两笔向着相反的方向,表示相背离、相对立。从字形中即可看出,古人认为公与私是相对的,求公就必须去私,克己才能奉公。《诗经·小雅》中有:“雨我公田,遂及我私”,雨下到公田里,也就惠及我的私田了。在那个时代,田间地头的劳动人民就已经拥有了简单的先公后私的精神。
自春秋战国时期起,“公”逐渐成为先哲圣贤们追求的道德境界。从《礼记》中“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美好理想,到荀子谆谆告诫人们“公生明,偏生暗”,至唐代房玄龄说“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又至宋代苏轼所写“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再至明代方孝孺所言“公其心,万善出”,后至清代王夫之所言“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历史上不同时代、不同学派的文人名士、学者大家,无一不把公正、公心看作是治国之要、兴国之道。“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从政者厘清公与私,就能因公生廉,因廉生威,因威而得长久;而只要做到事事以公为本位,出于公心与公正,就能得民心所向。古有“一钱太守、二不尚书、三汤道台、四知先生、五代清郎、八一巡抚”的为官佳话,今有焦裕禄、杨善洲、牛玉儒、谷文昌等好干部,都因一心为公而深得百姓爱戴。
“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生活中,在公与私之间如何取舍,照见的是一个人的觉悟。历史和人民之所以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就是因为在96年的风雨历程中,中国共产党谋求的不是党的私利,不是党员干部的私利,而是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毛泽东同志为自己定下三条原则: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县委书记谷文昌反复叮嘱“不许沾公家的一点油”,当他发现县委机关食堂炊事员给自己的小儿子多打了点菜,从此便禁止孩子到食堂买饭……无数中国共产党人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的承诺。
回望来路,中国共产党人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成功击碎一个个“不可能”,正是因为自成立起就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放在首位。这种“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的高尚情怀,为我们今天处理好公与私关系树立了榜样。(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郝思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