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苹果日报》败诉,赔小S(左)夫妻各200万元新台币,并“认衰”于头版刊登道歉启事,另有关吴宗宪(右)的失实报道亦需赔偿60万新台币。
大公网1月12日报道,“一日壹《苹果》,真相远离我。”当黑变成白,当鹿被指为马,当无中频生有,当谎言被重复了一千次,真相何处可寻?
大公网报道说,为刺激销量,《苹果日报》和壹传媒旗下多份报刊,渲染色情、暴力,捏造新闻,造谣传谣,严重破坏传媒生态。从“陈健康事件”到林奋强“被屈”,从偷拍艺人到刊登被狎玩女童照……多次引发香港市民发起罢买以及罢读行动。
大公网报道指出,《苹果日报》视新闻为商品,罔顾新闻事实与传媒操守道德,严重破坏了香港传媒生态,因此招来“烂苹果”的恶名。2010年起,陆续创办的台湾《壹週刊》、《苹果日报》、《爽报》,其报道屡次被送上法庭并被判赔偿。
台湾《苹果日报》在2003年大幅报道台湾艺人吴宗宪对女歌迷始乱终弃,《苹果日报》的报道被发现与事实有诸多出入,遭法庭判处赔偿吴宗宪60万新台币(约16万港元)。吴宗宪事后多次公开表示,壹传媒搅乱了台湾社会文化风气。
大公网报道,台湾《壹週刊》曾因报道连战儿子连胜文和妻子蔡依珊的夏威夷豪奢婚礼、豪华婚宴泡汤及曝光蔡依珊怀孕身形、连惠心有百万名驹等新闻,陆续被连家人起诉,几起案件中周刊全部败诉,赔偿金近千万新台币。
大公网的报道还介绍,2012年8月,《苹果日报》未经充分查证,就以头版报道一个名为“爱我中华”交流团,声称派实习记者假扮中学生随团报道,文中提到交流团出发前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人晚宴,又指每当交流团的团长高呼“爱我”,团友就要高声回应“中华”。其后文中提到的人大代表即发表声明指有关他的报道严重失实,强调他没有参与上述饭局及有关该团的活动,批评《苹果日报》未经考证而刊登失实的报道,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有违传媒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