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会社监委拟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
日前,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新闻发言人王永表示,目前,社监委内部已经对重查郭美美案达成初步共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也表示愿意配合这次调查。据悉,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是第三方独立监督机构,由16名委员组成。所有委员和红会均无隶属关系,也不从红会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详细]
彻查郭美美能查出什么结果?
郭美美很可能确实与红十字会没有直接关系
据媒体的梳理与报道,郭美美用来炫富的跑车和名牌包多来自于商人王军。王军持有深圳物华公司10%股份,而物华公司持有中红博爱公司60%股份;中红博爱负责实施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由红十字总会批准成立的行业红十字会组织)推出的红十字博爱服务站进社区活动。这便是郭美美与红会之间“绵延千里”的关系。[详细]
红会社监委对郭美美的彻查,很可能与媒体此前的调查结果无太大差别。而这样的调查结果,对红会重塑信誉恐怕并没有多少效果。
但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确实暴露出了严重问题
郭美美微博认证资料中的红十字商会,一度被认为是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下称商红会)。而据红十字会发布的声明,商红会中不存在“红十字商会”这一机构,没有设立“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这一职务;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商红会没有任何关系,其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
实际上,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2000年由红十字总会批准成立的行业红十字会组织。商红会尽管不具有法人性质,但按照红十字法及红十字会章程,它仍可以在系统内部进行公开募捐,这是很不合理的。因为在中国,成立任何一个基金会都很困难,最为典型的例子便是壹基金,挂靠在红十字会名下多年才终于能够公开募捐。
商红会能以红十字会的名义募捐 却又不受红十字会监督
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未取得独立法人资格,但是按照红十字法和红十字会章程,可在商业系统内开展募捐工作。尽管中国红十字会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属于上下级关系。但是,据媒体的报道,商业红十字会是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国商业联合会共同成立的一个机构,中国红十字会对商业红十字会只有指导的权力,并没有直接管理的权力,人、财、物都不归中国红十字会管,而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负责。
2011年12月31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通报撤销了被郭美美扯进舆论漩涡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其给出的理由是“自成立后没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领导机构,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合同与项目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混乱”。而这时,距离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成立已经过去了11年。[详细]
商红会的情形并非孤例。除了商红会外,红十字会旗下还有另一个相类似的行业红十字会组织:铁路系统红十字会。发生在商红会内部的一切问题,或许同样能发生在“铁红会”内部。
被郭美美拖垮的红会并不冤
在红会高层看来,由郭美美事件导致的信誉危机是天大的冤枉。然而,从2008年汶川地震后,红会的负面新闻就接二连三,郭美美事件不过是成为了公众的怀疑与愤怒情绪的一个突破口。
红会失信于民不能只怪郭美美
自2008年汶川地震以来,红会就不断遭遇负面事件影响。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有中国红十字会职员对中央电视台表示需款一千多万元买一千顶帐篷,民众质疑为何帐篷要贵到一万元一顶,激起广泛回响,红会最后澄清帐篷平均价只是一千二百元一顶,但即使如此仍然比巿价昂贵;2011年4月15日,新浪微博流传出一张付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餐饮发票照片,金额高达9859元;2011年6月28日有媒体报道,审计发现中国红十字会多笔资金存在问题,包括虚假列支抽检费、新闻稿发布服务费等,超标采购420万元……[详细]
红会天价发票
以上每一次事件对一个慈善组织来说都应该是个沉重的打击,将矛头对准郭美美并不能解决红会失去信用的问题。要想重塑形象,红会至少要先做到财务公开透明及有说服力的第三方评估。
红会的财务透明度仍然达不到大众要求
2011年7月,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试运行。而直至今日,这一平台的功能还较为有限,捐款的具体去向、用于什么项目、项目的具体运作情况还模糊不清,无法满足捐赠人的知情权需求,距离“公开透明”的要求还有距离。
在2012年8月2日的发布会上,多名记者持续追问“公开透明”的时间表,赵白鸽回应说:“大约在2012年底完成捐赠平台和筹资管理系统基本版的上线。2013年底基本功能全部上线,要推广到80%的省红会。2014年底所有的功能上线要达到80%的市级红会和50%以上的县级红会。”这个计划的实现确实需要一定的时间,相对于中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相对于红十字会公信力建设的紧迫性而言,这个时间表可能有些迟缓了。[详细]
红会的外部监督力量多有官方背景 没有说服力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国家审计署负责监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财务,各地红十字会的财务也由同一级的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对于境外捐赠的款物还要接受国际红十字组织的监督、审计。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要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同时接受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
这样的监督机制看似严密,却并不能让公众满意。因为审计署只对政府负责,其具体细节也不会向普通民众公布。从国外经验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中国纯民间的评估机构还没有出现,第三方评估机构多是民政部门发起或以民政部门主导,带有官方背景,最大缺陷就是行政干预。[详细]
想重拾信誉 红会能否先回归民办?
郭美美事件揭开官办慈善积弊
在很多学者和政策界人士看来,“郭美美事件”揭开了中国慈善公益体制中“行政化”和“政府主导”的积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拥有副部级行政级别,列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与之相应,遍布全国省、市、县的各级红十字会,均被纳入行政或事业编制,接受全额财政拨款,负责人多由同级政府任命,在编工作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参公管理。红会内部人士称,多年来,“参公管理”确实造成红会系统的“官僚化”倾向,组织缺乏活力,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等核心业务,存在压力和动力不足问题。[详细]
一边收捐款一边拿财政拨款 官办慈善没有压力提高透明度
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红十字会组织基本上都是民办,像中国红十字会这样有官方背景的实属罕见。官办非营利组织最受诟病的就是它的行政化,在决策、财务、人事、职能设定、组织目标等方面,都遵循着行政程序。2011年的“天价餐饮发票”事件中,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因为一张近万元的餐饮发票而遭围观。随后的调查结论是,由于中国红会的经费基本来自于政府,接待费超标严格意义上说属于行政违规,而与滥用捐款没有关系。最终的处理结果,也仅是一个“通报批评”。[详细]
在缺乏外部有力监督、同时财务透明度又不高的情况下,要让人相信这样的说法实在有点困难。而相关调查结果,也印证了民众的担忧:财务不够透明的慈善组织,大多具有官办背景。
由于有官方背景,官办慈善即使做得不好也不怕关门倒闭。另外,中国最主要的两家慈善机构:红十字会和中国慈善总会是依靠自己的垄断地位来劝募的。每当有大灾发生时,政府和媒体最先公布的就是它们的捐款账号,所以红会和慈善总会不需要依靠公开透明度,就能获得捐赠,特别是很多企业的捐赠。既然如此,它们就更没有压力来进一步公开透明了。[详细]
别让官方背景成为慈善的阻力
芦山地震后的一系列事件反映了红十字会信誉破产的后果。如果红会真想重新取信于民,仅靠彻查一个郭美美是明显不够的。相比之下,红会更应该克服改革阻力,努力消除官办背景,逐步向民办慈善靠拢。官办慈善转型民办,在国内已有成功先例。
2000年,中国扶贫基金会主动向中编办写报告,要求取消行政事业编制,实行全员招聘制和干部竞争上岗制,建立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打破“铁饭碗”。此前,因为基金会的官方背景,许多人将此作为晋升的跳板。改革后这条路被堵死,想谋求政治地位的人自动离去,留下的都是真正有志于慈善事业的人,员工队伍就此稳定下来。而中国扶贫基金也迅速成长为扶贫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基金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