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背上的玫瑰”该不该“养”?
质疑女骑警浪费公款有失偏颇
如果简单的把大连女骑警看成是一种街头“表演”,很容易被理解为城市的“形象工程”,但这种体现城市法治文明的“形象工程”,绝不等同于政府或政府官员个人形象的“政绩工程”或“形象工程”,大连女骑警不是单纯为政府树立形象,更不是为哪位政府官员标榜政绩,组建近20年来不仅与这座城市有了血脉关联,且已经成为大连的一个文化符号,女骑警都是经过严格挑选和专业锤炼而成,并不是简单充当城市的花瓶角色。既肩负着日常街头巡逻和重要礼仪活动,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又扮靓了城市,成为大连对外独特的一张城市名片,是“一职多能”而非“越位担当”。[详细]
女骑警是否是形象工程 关键还要看它所发挥的作用和效益
赵明说,女骑警开支巨大、劳民伤财,但笔者想问的是,我们在关注女骑警的运行成本的同时,是否计算了女骑警这一群体为大连这座城市带来的社会影响和宣传效应?诚然,警察的职责是维持治安、打击犯罪,这我们并不否认。但如果按照赵明的逻辑,那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三军仪仗队有何存在的必要呢?解放军的职责就是保家卫国,而三军仪仗队却主要是用来接待外国元首,那是不是也是与军人的职责格格不入呢?国家为何花那么多地钱来养着这支队伍呢?是因为他们代表着中国军人的形象、代表着军威国威,这些是花多少钱都买不到的。你难道也说三军仪仗队是形象工程吗?[详细]
质疑“大连女骑警” 请勿妄下定论
审视女骑警不可“单维度考量”
评判女骑警的价值,理应多面权衡。若追根溯源,大连于1994年12月创建“全国第一支”女子骑警队,对女骑警的定位,就不止是“警权符号”,还有制造景观效应。女骑警的观赏性多于治安作用,“一饱眼福”的意义甚于职能行使本身。正因承载礼仪表演、象征性巡逻等功能,有人认为女骑警已沦为“花瓶”,背离了警察本职,是“越位担当”;也有人针锋相对,觉得女骑警之“秀”不等于纯显摆,把警察职能窄化为“维护治安”,也有失偏颇,忽略了职业的交叉性与延伸性,形象宣传、与民亲近,也是警察价值的外延。[详细]
勿以实用主义衡量人文价值
想起大连就会想起服装节,同时也一定会想起女骑警,并由此形成了一定的城市品牌连带效应。从这个角度说,女骑警在实战方面确实不够实用,但对这座城市的发展又确实存在着现实的作用。该不该用纳税人的钱去打造这样一道靓丽的风景?这实际上是价值选择的问题。如果从实战实用主义出发,那么这的确价值不大,但这里面暗含的前提是已经将女骑警不可改变地定义为“警察”。而一旦抛开“警察”固有的定义,从另一角度出发,就会发现其存在着“警察”功能以外的人文价值。这个价值就是从根本上服务于这座城市更大的发展需要,这也是在为社会创造价值,从更高的层面看,为什么不能将“警察”注入更多的价值内涵呢?[详细]
让女骑警在“阳光”下骑行才是关键
华声评论:质疑大连女子骑警队或可借题发挥
在豪华办公楼、豪华公务车以及各种豪华的权力“盛宴”面前,细算这支女子骑警队的成本,看上去有点小题大做。从这个意义上说,借大连女子骑警队这个“题”,“发挥”出依法公布政府部门成员的“审批背景、人员编制、开支”的社会诉求,并通过对他们的具体工作内容、总量对比和社会效益等情况,以此论证、类比、取舍,推动体制改制,才不乏质疑大连女子骑警队的“题外之义”。否则,在政府信息尚未做到公开透明的现实下,不管有关的公务骑“马”还是骑“驴”,都难免遭致公众的质疑。[详细]
大连女骑警的去留应由纳税人决定
大连女骑警在全国首开先河,经过近20年的风风雨雨,已经与城市融为一体,虽然对其争议很大,但毕竟有其独特价值所在,且获得部分市民认可,又成为旅游风景,贸然取消固然不妥。因此,需要政府公开相关费用信息,综合测算其成本和社会收益,再去商讨是否取消女骑警,则就有所凭据了。在公开女骑警相关信息之际,尚需慎重审视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不能轻率取消之。既然女骑警所耗费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又关系到大连城市形象问题,不妨将这个问题抛给大连市民,由他们自由表达意见,综合权衡利弊,集体决定是否要保留女骑警。[详细]